新乐市静园小区东侧地块(2024年度第5批次)位于石家庄市新乐市长车公路西侧、拥军路北侧,占地面积4794.42m2(约合7.19亩)。地块东至新乐熙湖售楼部,南至村集体建设用地、西至静园小区、北至黄家庄村居民住宅。地块中心坐标为114.68409°E,38.36604°N。地块北部历史至今为黄家庄村居民住宅;地块南部1993年之前为黄家庄村闲置荒地;1993年之后建设鑫顺装饰材料批发城库房,用于存放商品生态板、瓷砖等,不进行生产活动,作为库房使用至2013年;2019年地块内瓷砖库房、厕所、车棚拆除;2023年地块拟建设黄家庄新民居项目,在瓷砖库房位置开挖楼槽并进行泥浆护壁,楼槽开挖深度5m、开挖面积约620m2,开挖土壤堆至楼槽南侧、西侧;之后地块未发生任何变动。
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原为村集体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开展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4月5日,我单位组织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样品的钻探采集工作,现场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位,含3个堆土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1组,另采集2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
本项目调查现场采集的土壤样品全部交由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目前实验室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本项目土壤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