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原造纸厂区域棚户区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志强路以南、黄河东路以北、清池南大街以东、交通南大街以西合围区域,本项目调查范围为该棚户区A、D地块,地块北至志强路,南至该棚户区B1、C1地块,西至清池南大街,东至交通南大街,总占地面积约85014.21m2(约合127.5213亩),中心坐标东经116°51'31.99",北纬38°17'45.38"。项目地块主要包括小树林社区、原轧钢厂、原沧州市造纸厂部分区域和原沧州市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区域,目前项目地块区域已全部拆除,现状为空地。
沧州市新华区原造纸厂区域棚户区A、D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沧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来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道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