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原造纸厂区域棚户区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志强路以南、黄河东路以北、清池南大道以东、交通南大道以西合围区域。该棚户区根据未来规划及开发进度共划分为五个部分,一部分A地块,第二部分D地块,第三部分B1、C1地块,第四部分B2地块,第五部分C2地块。沧州市新华区原造纸厂区域棚户区地块划分图见图1.1-1。本项目调查范围为该棚户区一部分A地块,地块东至该棚户区D地块,南至该棚户区B1、C1地块,西至清池南大道,北至志强路,总占地面积约51000.25m2(约合76.5004亩),中心坐标东经116.858198°,北纬38.295874°。项目地块主要包括小树林社区、原轧钢厂部分区域和原沧州市造纸厂部分区域,目前项目地块区域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
沧州市新华区原造纸厂区域棚户区A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沧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来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