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2年第八批次1号地位于沧州泊头市泊镇姚家庵村、姚辛村。地块总占地面积147707m²(约合221.56亩)。地块东至农用地,南至姚辛村,西至乡间小路及姚家庵村,北至农用地。该地块目前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仓库、养殖户,目前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泊头市2022年第八批次1号地用地性质拟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本项目土壤监测结果均未超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用的筛选值,地下水部分因子监测结果超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用的评价值,但超标因子均为一般化学指标,对人体健康危害不大,在不饮用的情况下对人体健康不存在暴露途径,因此对未来居民不存在健康风险,整体认为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