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调查,环境检测公司,环评报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如何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2020-12-29 09:17:24

“十四五”时期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要求,以确保农产品质量an全、人居环境an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an全、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土壤调查

贯彻落实“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要求,进一步推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之间的协同控制。尤其要注意的是,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源头,“十四五”期间应覆盖正在运行中的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各类堆放场所,开展周边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状况的调查与评估。深入实施污染农用地断源行动。

土壤调查

将以监管企业(含园区)为的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各项制度的落实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上;规范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的实施,加强与企业现有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的衔接和统筹,制定配套性制度和鼓励性政策。选择典型在产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土壤环境风险预警监控体系和风险管控技术与管理综合试点建设,探索土壤污染风险预警体系和在产企业风险管控技术体系;

探索开展园区类型污染责任认定试点;大力推动园区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综合解决方案和统筹一体的管理平台建设;鼓励制定园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土壤污染监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土壤调查

保护行动

充分结合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成果,对未受到污染的耕地大力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的保护性措施,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确保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质量水平。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复垦方案前,应当对拟复垦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垦。

“十三五”期间总体尚未涉及的未利用地,包括林地、草地,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应进行保护的土壤,要尽快提上管理日程,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要求,切实推动这些类型用地的“保护”工作。


标签

近期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