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调查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主要为土壤,必要时也应包括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等。
1、土壤
土壤包括地块内的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应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结论确定。地块中存在的回填层一般可作为表层土壤。
2、地下水
地下水主要为地块边界内的地下水或经地块地下径流到下游汇集区的浅层地下水。在污染较重且地质结构有利于污染物向下层土壤迁移的区域,则对深层地下水进行监测。
3、地表水
地表水主要为地块边界内流经或汇集的地表水,对于污染较重的地块也应考虑流经地块地表水的下游汇集区。
4、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是指地块污染区域中心的空气和地块下风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空气。
5、残余废弃物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监测对象中还应考虑地块残余废弃物,主要包括地块内遗留的生产原料、工业废渣,废弃化学品及其污染物,残留在废弃设施、容器及管道内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物质,其他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固态物质。
6、地块治理修复监测的对象还应包括治理修复过程中排放的物质,如废气、废水及废渣等。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确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了解地块现在和历史使用情况、排污情况等,判断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识别潜在环境问题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