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调查可分为三大阶段,包括污染识别、污染证实及风险评估。
第 一阶段:污染识别
第 一阶段的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初步排查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和人员访谈等,初步分析场地环境污染状况。并编制第 一阶段调查报告。
第 二阶段:污染证实
第 二阶段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分布情况及污染程度。主要工作内容为初步采样、场地风险筛选、详细采样和第 二阶段报告编制。具体步骤为制定布点方案、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并编制第 二阶段报告。
第三阶段:风险评估
第三阶段的目的是通过风险评估,评估确定场地污染所带来的健康风险是否可接受,确定地块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等,通过风险评估判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人体健康风险是否超过可接受水平,并计算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确定地块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是实施土地整备、开展城市更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时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