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顺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献县顺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所在地 | 河北省 沧州市 | |
项目基本情况 | 献县顺通加油站位于献县本斋乡坡城村北,法定代表人:李元中,经营方式:零售,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该加油站主要储存、经营乙醇汽油和柴油,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规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易燃液体,类别2;柴油序号为1674,闪点为55℃,易燃液体,类别3。 该加油站共设有3座20m3储油罐,其中乙醇汽油罐1座、柴油罐2座,总储量为40m3(柴油折半计入),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加油站为三级站。该站设有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高液位报警系统、双层罐在线渗漏监测系统、双层管道在线渗漏监测系统及紧急切断系统。 | |
项目组长 | 陈静 | |
技术负责人 | 王玉坤 | |
报告编制人 | 陈静 | |
报告审核人 | 冯晶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建平 | |
项目组成员 | 袁二帮,王亮,梁俊平,侯新亮,黄国威 | |
技术专家 | / | |
第 一 次 现场评价 | 人员 | 陈静,梁俊平 |
时间 | 2022.5.27 | |
主要任务 | 勘查现场、收集资料。现场隐患:营业室的应急照明灯未固定,且被物品遮挡。 | |
第 二 次 现场评价 | 人员 | 陈静,梁俊平 |
时间 | 2022.6.2 | |
主要任务 | 复查现场。营业室的应急照明灯已固定在高处,并避免被杂物遮挡。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