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2023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简本.doc
正定县2023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东柏棠村,地块占地面积17388.14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2384°,北纬38.15904°。地块东、西、南、北至东柏棠村集体用地。地块历史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现状为林地。
本项目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开展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历史及现状的基本情况,初步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为地块农田耕作活动产生污染物的痕量累积及周边企业的大气沉降等,涉及的潜在污染因子包括pH、重金属(铜、铅、镍等)、有机氯农药类、有机磷农药类、苯系物、甲醛等。为进一步掌握地块土壤当前的污染物浓度水平,本项目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验证性采样和检测分析工作。
2023年7月20日,我单位协同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样品的钻探采集工作,现场共布设6个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2组,另采集2组现场平行样品。
本项目调查现场采集的土壤全部交由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目前实验室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根据检测数据统计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内有检出因子为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除pH外各因子检出浓度水平均低于本项目所选用筛选值,地块土壤pH为弱碱性;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全部未检出。检测结果表明正定县2023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壤环境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根据调查结果,正定县2023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壤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