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李天木金江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沧县李天木金江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所在地 | 河北省 沧州市 | |
项目基本情况 | 沧县李天木金江加油站位于沧县李天木乡李天木村,投资人:李宝,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润滑油、车用尿素、手套、食品、针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已取得河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许可证编号:油零售证书第冀网沧020052号,许可范围:柴油。有效期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5日。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该站于2023年5月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沧县李天木金江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诊断》,现已整改完成。该站整改前后,油罐储量和加油站用地均未发生变化。 该站设有50m3埋地式SF双层柴油罐2座,设双枪加油机3台和单枪加油机1台,合计总储量50m3(柴油折合汽油2:1),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可知,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 |
项目组长 | 冯晶 | |
技术负责人 | 王玉坤 | |
报告编制人 | 冯晶 | |
报告审核人 | 梁俊平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建平 | |
项目组成员 | 袁二帮,王亮,梁俊平,侯新亮,黄国威,陈静 | |
技术专家 | / | |
第 一 次 现场评价 | 人员 | 冯晶,陈静 |
时间 | 2023.8.7 | |
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现场隐患:4台加油机,设2具4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站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第 二 次 现场评价 | 人员 | 冯晶,陈静 |
时间 | 2023.8.15 | |
主要任务 | 复查现场。已整改完成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