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大莫与京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二道河子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承德市大莫与京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二道河子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河北省 承德市 双桥区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站主要经营销售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序号为:1630,CAS号为:86290-81-5,UN编号为:1203;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序号为167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该站经营的汽油(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因此,本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 该加油站共设双层埋地储罐4个,其中30m³汽油(乙醇汽油)储罐2个,20m³汽油(乙醇汽油)储罐1个,20m³柴油储罐1个(隔舱罐),设3台潜油泵式四枪加油机;储罐总容量100m³折合后该加油站计算总容积9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中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该加油站属于三级站。 |
项目组长 | 代金丹 |
项目组成员 | 袁二帮、黄国威、许骏、侯新亮、隋博旭 |
报告编制人 | 代金丹、隋博旭 |
报告审核人 | 冯晶 |
技术负责人 | 王玉坤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代金丹、隋博旭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检查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配电室门口未设置“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识。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报告结论 | 承德市大莫与京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二道河子加油站在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采纳落实后,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汽车加油站的基本设施与条件等方面的安全程度可接受,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 |
现场勘验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