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重大变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亮甲台乡、东川乡 |
项目基本情况 | 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裴庆晓,注册资本为贰亿柒仟陆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827601261126K,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宽城县亮甲台乡半壁山村,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包含:铁矿开采、铁精粉生产;铁粉、矿山机械及配件、钢材、生铁、建材、五金、化工产品的销售;金银及其制品销售。 矿区位于宽城县城115°方向21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宽城满族自治县亮甲台乡、东川乡管辖。区内有乡村公路向北经板城与宽城至汤道河公路相通,向西经东黄花川、山湾子与宽城至青龙公路衔接,承秦高速由矿区西侧通过,在东黄花川村东侧有高速出入口。交通较为方便。 矿山现持采矿许可证为2021年11月1日获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10032120080870;采矿权人: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900万吨/年;矿区面积:6.6805km2;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伍年,自2019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开采深度:810m-470m。 2019年11月,承德市正通环境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50万t/a。2019年11月17日,承德市应急管理局以承市应急非煤【2019】38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经建成验收后于2021年8月19日取得承德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冀FM安许证字【2021】承210051号)。 受矿山征地范围的影响,2019年11月由承德市正通环境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对矿山Ⅰ号矿体资源储量全部利用,目前矿山已经完成了刘麻子沟采区范围内的征地工作,为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需要对露天开采境界进行重新圈定,调整开采范围。因此矿山于2023年6月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及《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设计生产规模为250万t/a,开采工艺分为机械采剥及爆破采剥,爆破采剥作业台阶高度15m,工作边坡角60°-70°,机械采剥作业台阶高度5m,靠帮后三个台阶进行并段高度15m,采场Z终边坡角33°-49°,安全平台5m,清扫平台8m,每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备案,批复文号:冀应急函〔2023〕164号。 2023年8月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一般变更通知单),对采场首采作业平台位置、供电变压器设施、排水沟砌护方式进行了调整。 2023年12月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一般变更通知单二),对矿山照明设施、穿孔铲装设备、供电系统以及边坡监测预警等级进行了调整。 该项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宽城满族自治县进行了开工备案,2023年12月30日正式开始施工,2024年1月10日竣工。由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施工,委托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满足矿山建设要求,工程从整体上满足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劳动安全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7号令进行修订),以及各级政府对非煤矿山建设的要求,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其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为此我单位组建了项目评价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组长 | 赵帅 |
项目组成员 | 许江航、黎有林、巩春夫、曹亚军、臧全全、张建平 |
报告编制人 | 赵帅 |
报告审核人 | 牛占冲 |
技术负责人 | 单喜永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3月27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赵帅、巩春夫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采场基建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1、采场运输道路部分车挡不完善。 2、采场边界护栏不完善。 |
整改完成情况 | 1、已完善采场道路车挡。 2、采场边界护栏已进行完善。 |
报告结论 | 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麻子沟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建设和《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一致,评价结论为“符合”,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4月 |
现场勘验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