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平泉市王土房乡山湾子 |
项目基本情况 | 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隶属于王土房乡管辖。法定代表人:崔东武;统一社会代码:91130823557661279C;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0年6月18日,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铁矿石、铁精粉销售;通用零部件、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销售;钢材、建材、耐火材料、金属球团、金属块、矿山机械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及汽车配件销售;机械设备安装;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矿山Z 新一次采矿权延续,证号:C1300002015022110137203;采矿权人: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平泉市王土房乡山湾子村;矿山名称: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80万吨/年;开采面积2.0048km2,开采标高+1219m~935m。 山湾子铁矿位于平泉市北西30km处,距王土房乡北部4km处,行政隶属于王土房乡山湾子管辖。山湾子经王土房有公路与平泉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Ⅲ号矿体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Ⅲ号矿体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50万t/a,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备案,批复文号:冀应急函〔2021〕130号。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2022年3月17日),文件中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性总体安全设施设计”,依据上述文件要求,矿山于2023年3月委托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重大变更设计》及《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后矿山开采对象为矿区范围内的Ⅰ、Ⅱ、Ⅲ号矿体,设计圈定了两个露天采场,编号为1号露天采场、2号露天采场,其中1号露天采场开采对象为Ⅰ号矿体,2号露天采场开采对象为Ⅱ、Ⅲ号矿体。矿山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对2号露天采场开采,二期工程对1号露天采场开采。 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台阶式全境界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60万t/a,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备案,批复文号:冀应急函〔2023〕84号。 2023年8月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在2号露天采场内划定禁止爆破区域,禁爆范围内采用机械采剥方法进行开采,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备案,2024年1月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知单》将矿山穿孔设备调整为2台JK590BC-2A型潜孔钻;空压机调整为2台LGCY-33/25型矿用柴油移动螺杆空压机;铲装设备调整为1台小松360挖掘机(斗容1.8 m³),1台日立450挖掘机1台(斗容2.6 m³);运输设备调整为12辆自卸汽车;台阶排水沟砌护方式调整为裸露排水沟;边坡监测预警值调整为四级。 该项目于2023年9月7日由平泉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开工批复,2023年9月22日正式开始施工,2024年2月20日竣工。由承德骏达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委托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满足矿山建设要求,工程从整体上满足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劳动安全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7号令进行修订),以及各级政府对非煤矿山建设的要求,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为此我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组长 | 赵帅 |
项目组成员 | 许江航、黎有林、牛占冲、曹亚军、臧全全、张建平 |
报告编制人 | 赵帅 |
报告审核人 | 巩春夫 |
技术负责人 | 单喜永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2月1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赵帅、牛占冲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采场基建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1、采场运输道路部分车挡不完善。 2、采场边界护栏不完善。 |
整改完成情况 | 1、已完善采场道路车挡。 2、采场边界护栏已进行完善。 |
报告结论 | 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湾子铁矿露天开采项目重大变更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一致,评价结论为“符合”,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 |
现场勘验照片 |